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

非灌溉區農地 哀…高水租一甲子

大埤鄉代王明輝(右)、西鎮村長唐文卿期盼獲政府補助,汰舊換新。
記者沈娟娟╱攝影

大埤鄉西鎮、北鎮及興安3村及嘉義縣溪口鄉游西村等1000多戶農民,約300公頃農地,被劃為「非灌溉區」,60年來成立自救會繳高水租,很不公平。大埤鄉代王明輝說,當年自行克難興建的簡易抽水站,機械設備老舊已無力更新,政府應重視解決。

王明輝說,早年,他看著父親與長輩們,必須繳水租才有水源灌溉,遇枯水期還得為尋找灌溉水源而煩惱,就覺得很不忍。

過去,雲林農田水利會會員也須繳費才有水源灌溉,後來水租取消,但西鎮等農民如今仍要每年繳水租、自行找水源,並管理與維修抽水站設備,或修整遇大雨就容易崩塌阻塞的「土堤」農水路,苦不堪言。

西鎮村長唐文卿說,大埤鄉毗鄰溪口鄉,2鄉4村近千戶農民成立「水稻田自助會」,採共同經營的股東制方式,設置5處抽水站,每處抽水站的農戶、農地面積不同,1年收2次水租,1公頃要收1000斤的水稻租,換算後,1000斤水稻租約1萬2000元。

被推選為「圳平水圳」代表的農民林水溝說,1公頃水稻約可採收9000斤,種稻收成已不高,還要再繳交水租費,農民更怨嘆,如遇風災而歉收,農民還須倒貼。

農民謝石柱說,水稻田自助會成立約1甲子,抽水等設備都已老舊,必須經常維修,每一處抽水站也須聘代表、巡水員,負責管理水路,避免農民無水可用,維修費、電力費等成本都很高,農民根本無力再更新這些農用機械設備。

王明輝強調,同是台灣、雲林的農民,農民所屬的農地一旦被劃為「非灌溉區」,則要面對爹娘不愛的艱苦處境,希望政府能夠重視並協助解決。

【2008/02/26 聯合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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